站点首页 一中之家 学校介绍 学子风采 师生作品 印像一中 基层党建 校报文摘 家长频道 学生频道 百度 校内新闻 文明校园 校务公开 教研课改 德育教育 科技创新 竞赛之窗 廉洁从教 国家智教平台 荣誉墙 一中频道 阳光平台 高考之家 智慧校园 政策普法 教师办公 语言文字工作 |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营造清朗校园网络环境 |
您的位置:首页>>教育资讯 回到原页面 |
教育部:学校应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 |
---|
来源:陈齐美 发布时间:2015/4/2 7:33:33 浏览人次:4446 |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在大学学段实行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根据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 为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继《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之后,又一个指导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文件,为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学生志愿服务规范化和制度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协调本级共青团组织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志愿服务的领导、统筹、协调、考核工作。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校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抓好学生志愿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工作。学生志愿服务组织方式包括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自行开展两类。高校应将志愿服务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办法》强调,学校负责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学生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学校应及时予以记录。学生在本学段的志愿服务记录应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在大学学段实行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根据学生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 《办法》要求,地方和学校应设立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制订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定期检查考核,并且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估体系。系统开展志愿服务基础教育和志愿者骨干专业化培训。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学校、先进学生。 |
资源素材 第一课件站 Office+ 橡皮网 金太阳 中学学科网 中华资源库 微课中国 贝壳网 稻壳网 Bilibili 中华经典资源库
电子事务 A+云阅卷 A+教育 智学网 7天网络 睿芽 一师一优课 秀米 湖南志愿服务网 第二课堂 学习培训 爱课程网 中国大学MOOC 慕课中国 网易公开课 教育报 湖南公共教育网 湖南事业人员培训平台 教师发展网 学习强国 科技创新 全国科技创新赛 中国发明网 中国科普网 数字科技馆 青创平台 青少年科技中心 中国科技馆 湖南科技馆 邵阳市科协 教育政务 教育部 湖南教育厅 湖南政务服务 湖南教育督导 中央电教馆 教育云 湖南智慧教育 邵阳教育局 信息管理 全国学籍 教育信息化信息系统 教师信息管理 教师资格网 义务教育监测 中国教育考试网 阳光高考 中国教育在线 |
学校办公室电话0739-5430767 湘教QS7_201407_002001 湘ICP备14012659号-1 公安部备案号:4305000100039 制作维护:阿美老师(Kymay Chan) Copyright 2003-2025 |